今天中中午在地下樓吃飯,一個新光人壽的的小姐請我們幫她填問卷,問卷內容是汽機車強制險的概要規範,像是知不知道如果沒有保強制險是受罰的等等。

當下我根本不想填問卷,我看了同事紛紛幫她填,一肚子火就上來,我說,又要我們繳錢,沒有繳還會被罰錢,這個問卷我不填。

我開始對小姐抱怨,2月1日出車禍事故,當下雖然沒有聯絡,但是我在急診室要求開診斷證明,受訓回來也去交通隊要現場圖跟資料,當事人聯絡表都影印一份了,打電話給你們,也給了對造的資料,隔了兩個禮拜沒有人主動跟我接洽,恰好今天調解委員會也限時寄了調解通知書給我,你們卻是這樣服務的。

小姐連忙說要幫我處理,正好資料我都放在辦公室,直接上樓拿給她,不然搞不好等到我們調解完了,你們還不知道要理賠、理賠責任有沒有釐清。

我正好遇到新光的業務員在地下樓服務,若是其他民眾,不就喪失自己的權益了嗎?

因為是大公司,所以忽視別人的權益也是理所當然嗎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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